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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记分情况的通报
  • 2020-09-29 15:04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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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施工行为,增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建筑施工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17]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记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记分通知书总体数量统计。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发出记分通知书601份(见附件1),涉及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20项。其中,市管项目发出记分通知书89份,涉及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5项;金平区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69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20项;龙湖区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60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10项;濠江区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19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6项;潮南区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328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49项;澄海区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23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3项;南澳县住建部门发出记分通知书13份,涉及房屋市政项目17项,潮阳区及各功能区住建部门数据为0。

         (二)记分通知书各责任主体记分数量统计。2020年上半年,全市住建部门共发出企业记分通知书44份(见附件2),涉及各类责任企业共44家,其中: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8家。发出责任人员记分通知书557份(见附件2),涉及各类责任人员共514人。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6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104人,施工企业项目专职安全员121人,总监理工程师70人,专业监理工程师89人。

         (三)发生动态记分条文数量统计。经统计,在2020年上半年全市住建行业动态记分次数统计条目中,责任单位方面,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记分次数较多(见附件3)。其中:施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等;监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以及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等。责任人员方面,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记分次数较多。其中: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未落实本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检查制度等;专职安全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等;总监理工程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情况下,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专职监理工程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等。

    二、动态记分情况分析

          根据今年上半年动态记分情况,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管情况分析如下:

         (一)与2019年上半年情况相比,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动态记分通知书数量有较大提升。2019年上半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动态记分数量为387份,今年上半年增加到601份。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以来,我市建设行业迎来了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特别是亚青会的承办,为我市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数量比往年大幅度增加,使动态记分数量也相应增加。二是我市今年迎来了创建文明城市冲刺期,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各级住建部门严格执法,严肃处置各类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动态记分数量增加的原因之一。从总的情况来看,在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情况下,我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从动态记分数量来看,我市各区县动态记分通知书数量很不均衡,数量最多的是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到了328份,占了我市一半还多,涉及项目49个;而记分通知书数量最少的是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量为0,反映出该局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管执法方面很不正常,呈现出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薄弱现象,应进行必要反思。

         (三)从动态记分总体情况来看,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扣分无单位和个人达到超标情况,也无达到约谈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情况。但在省住建厅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时,发现了部分抽查项目存在较多问题,个别工程问题还很严重。我局均对上述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共约谈项目6个。重点对其从业条件和履职情况、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和检查,必要时采取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及行政处罚等惩戒手段,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得到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整改,在全市住建行业起到了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从动态记分总体情况来看,我市有一宗对建设单位负责人扣分的情况,主要问题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发生变更的,未重新按有关规定审查。这种情况值得重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极其重要一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规范管理行为,将会给工程建设造成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管理有条不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依法依规。

    三、下一步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各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本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加强教育培训,对未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要自查自纠,严肃问责。

        (二)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普及宣传,使各工程责任主体和管理人员,通晓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做到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级住建部门要把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作为对在建工程监管的重要管理手段,规范监管行为,加大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的力度,督促企业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 1.2020年上半年各区县及市管项目记分通知书发出数量统计表.docx

                    2.2020年上半年全市各责任主体记分通知书发出数量统计表.docx

                    3.2020年上半年全市动态记分次数较多条目统计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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