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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建局关于第二轮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汕住建质函〔2020〕30号)
  • 2020-08-18 11:43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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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2020年7月,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检查方式,我局委托市质安中心对所有受监的正常在建项目以及区县监管项目开展第二轮“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第二轮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共出动112人次;共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26个,覆盖市管项目21个,龙湖、澄海、潮阳、潮南区以及华侨试验区项目5个,其中公共建筑项目5个、商品住宅项目9个、市政道路项目12个。累计查处问题173个,其中人员未在岗问题16个、工程质量问题49个、质量检测问题16个、安全文明施工问题63个、扬尘防治“6个100% ”问题29个;累计发现安全隐患92处。

    本轮检查中,我局共向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向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对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发出《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2份;对中山东路(新津河-莲凤路)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项目-中砂大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濠江分厂厂外收集系统一期二阶段工程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总监、专监等38人次发出《施工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累计记分123分;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天韵雅苑、汕头潮阳谷饶碧桂园二期项目,分别对澄海、潮阳区住建部门发出《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2份,建议对相应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人员缺岗普遍存在。本次检查共发现16个项目存在管理人员不到岗现象,占比61.5%。星湖公园井筒式地下停车库、中心城区路网维修改造(嵩山路等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天韵雅苑(澄海区项目)等项目,存在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监、专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

         (二)质量行为失范现象突出。检查发现汕头潮阳谷饶碧桂园二期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澄海区天韵雅苑项目设计图纸变更未重新进行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汕头市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地下连续墙方案审批手续不全;潮南区陇田镇浩溪坑仔洋商品房项目、龙湖区30A街区长江路北侧G01、G03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等项目存在报批手续不齐全、资料不完善、日志不规范、设计等相关责任人员未签名等现象。

         (三)质量检测市场管理不到位。检查发现区县质量检测市场管理失序,如天韵雅苑(澄海区项目)的支护桩钻芯法、支护锚杆验收试验单位,以及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浩溪坑仔洋商品房项目的地基基础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单位未接入市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润溪府项目(华侨试验区)、汕头潮阳谷饶碧桂园二期项目未提供桩基础检测报告;汕头市龙湖区30A街区长江路北侧G01、G03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未提供回填土密实度、地下室防水材料检测报告。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检查发现汕头市龙湖区30A街区长江路北侧G01、G03地块“三旧”改造项目,金砂西路西延(护堤路-牛田洋快速通道)、鮀东路、爱民路及配套工程(Ⅰ标段)等项目存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危大工程方案论证手续不齐全等问题;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龙珠迁建)厂区工程等项目存在作业通道不畅通、顶管方案论证后未审批等问题;天韵雅苑(澄海区项目)等项目,存在深基坑局部临边、地下室顶板局部临边防护不严等安全隐患。

         (五)“6个100%”未全部落实。检查发现润溪府(华侨试验区项目)、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濠江分厂厂外收集系统一期二阶段工程等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等问题;中心城区路网维修改造(嵩山路等道路)工程第二标段(衡山路和练江路)等项目存在车辆冲洗设施应加强等问题;汕头市龙湖区30A街区长江路北侧G01、G03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汕头潮阳谷饶碧桂园二期等项目存在施工现场道路部分未硬化,施工作业面裸土未100%覆盖等问题;润溪府(华侨试验区项目)、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存在未设置监控设置或监控设备视频不连续不清晰。

    三、工作要求

         (一)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针对我局本轮“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对照排查,全面对标整治。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遵循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履行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职责,细化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有效,营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有序的建设氛围。

         (二)严格执法,重典治乱。针对本轮“双随机”检查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项目,特别是我局发出《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的项目,所属区(含功能区)住建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立案调查,对调查确认违法行为属实,达到行政处罚情形的,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重点针对抽检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抽查,对于抽查发现未落实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汕头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格予以惩处。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市质安中心要认真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共性问题,研判风险隐患,要围绕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检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论证审批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等专项,立足标本兼治,着眼长效治理,建章立制,完善工程监督和行业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管职责;监管力量薄弱的区县及功能区主管部门,要转变“等、靠、要”的思维定式,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购买技术服务、聘请技术人员等方式,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切实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附件:附件1、市管项目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doc

                     附件2、各区县监管项目质量安全“双随机”检查汇总表.doc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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