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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的紧急通知
  • 2020-06-12 10:02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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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访问网址https://stfdl.cloudscape.net.cn/login.html或扫微信二维码(见附件2)登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登记系统填报自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要做好督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并要认真填报《房屋市政工程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统计表》,于202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反馈市住建局质安科(邮箱:stszjjzak@126.com)以便汇总上报省住建厅。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pdf

       2.网址及二维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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