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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2020-06-05 14:06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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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为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汕头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020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筑施工安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推动各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专题学习会、研讨会、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精神要义,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以各级住建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二)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网上活动

      安全月期间,省住建厅、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线上观摩、“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安全培训、网上“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网上活动,通过省厅微信公众号、粤建网等新媒体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模式,推广介绍我省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发挥电视节目、政府网站、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不同的人群开展安全知识直播活动,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通过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网上知识竞赛、网络直播互动以及H5游戏互动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特别是《2020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全方位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整治好的做法、有效的措施,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企业和单位。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从业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企业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通过开展或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充分动员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广泛动员社会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隐患举报。

      (四)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工作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点突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务必落实四个100%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安全月期间对部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执法检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针对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演练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高空坠落救援、坍塌救援、消防和紧急医疗救援等项目,向一线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宣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的工作安排,组织各区县住建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的宣贯培训活动,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详细学习《暂行规定》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的具体内容;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框架体系以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条款的执行要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的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流程和监管方式等内容。

      (七)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的工作安排,组织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主管部门签订《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实现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各级各单位可参照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层层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八)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相关协会开展相应活动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协会要根据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1.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组织并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3.积极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闭环整治,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

      4.选取有代表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施工坍塌、高处坠落、消防火灾、汛期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急演练。

      5.积极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各地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质安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和到基层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

      (二)安全第一,有序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积极性,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提前部署,务求实效。受疫情影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要提前部署各项工作,尽早确定活动方案和计划。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请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中心于7月10日前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可编辑的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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