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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盛(身份证号码:44050819851214****):
因你下落不明,我局先后前往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西路 23 号潮馨园公租房 1 栋 1014 房、汕头市金平区新福街道金凤居委福平路 14 号开展直接送达;并于 8 月 18 日向上述两处地址邮寄《终止住房保障资格决定书》(汕住建保函〔2026〕23 号)以及《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并腾退公租房通知书》,邮件均被退回,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完成文书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终止住房保障资格决定书》(汕住建保函〔2026〕23 号)以及《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并腾退公租房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
联系人:谢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784191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 11 号 6 楼
附件:1.《终止住房保障资格决定书》(汕住建保函〔2026〕23号).pdf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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