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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维护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现选取一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汕头市金平区某建设项目,中标人汕头市某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未根据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技术要求和施工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的监理人员,行政执法部门对该企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以及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汕头市金平区某建设项目,中标人某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时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违反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违反项目监理、设计相关规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市各级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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