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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选取一批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汕头市潮阳区某建设项目中标人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照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施工现场落实实名制系统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汕头市潮南区某建设项目,中标人汕头市某建安总公司将项目转包给自然人郑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规定。因涉嫌违法行为发生于2019年4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的规定,该线索未达到立案条件。
上述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招标投标市场及施工现场秩序。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市各级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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