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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护汕头市历史建筑并对其合理利用,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已完成规划初步方案编制,根据《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将上述保护图则初步方案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网站和小公园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30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1日)。欢迎社会公众查阅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访、来函等形式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应当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54-88566413,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大楼1705室,电子邮箱:stzjjczk@126.com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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