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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8-12 17:05
  • 来源: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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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6月9日,对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下称市质安中心)开展了巡察监督。2024年7月31日,巡察组向市质安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质安中心严格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攻坚,以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做到反馈问题应改尽改,制度机制应善尽善,成果运用有形有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2024年7月31日,巡察组向市质安中心反馈巡察意见后,市质安中心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召开部署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各部室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中心成立市质安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质安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明确目标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针对反馈意见,市质安中心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明确目标。2024年9月6日,中心制定印发了《中共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台账,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并按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安排,分别于2024年9月6日、9月27日、11月28日、2025年1月15日向市巡察办报送了整改进展情况,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促进工作改进。

      在整改落实中,通过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推动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累计建立健全13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持续推动整改,深化成果运用。

      2025年3月24日,市纪委向市质安中心反馈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意见后,我中心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支委会(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传达审核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把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市委工作部署落地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11日,中心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台账部署成立了立行立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质安中心关于“施工临时用电问题较为突出”立行立改的整改方案》并贯彻实施。二是中心监督组在项目安全监督交底时着重强调临时用电重要性,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切实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中心派出监督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督查指导,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并组织第三方检查,推动临时用电整改措施得以落实。2024年6-7月,中心依据第三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意见,共发出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有4份的整改问题涉及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问题占28.6%,比较2023年限期整改66.7%,施工临时用电问题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未发生施工临时用电的问题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6-9月,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共4份,涉电隐患占比22.2%,呈现进一步下降趋势,2024年9月-10月,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共4份,涉电隐患占比22.2%,2024年11月-12月,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0份,涉电隐患占比为0,工地临时用电安全情况平稳可控,未发生因临时用电问题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组织建材部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透彻理解《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下一步开展检查做好准备。二是2024年9月,协助市住建局开展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管理和企业运输车辆管理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6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市住建局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生产质量和运输车辆管理,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形成管理台账,确保生产企业在生产和运输建材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护环境卫生。

      3.落实数字中国、数字政府战略部署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安排综合组专人协调运维单位做好一体化平台的线上监管和运维。二是2024年8月已开展中心全体监督人员培训。                        三是所有受监项目已利用一体化平台进行监管,借助一体化平台线上发出检查文书,督促项目管理人员线上签收并回复整改资料,中心监督人员一体化平台操作熟练水平整体提升。

      4.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在开展2023年第二轮区县项目督查指导时已针对性地组织区县监督人员以及现场技术人员学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规范。二是中心在开展2024年8月区县项目督查指导时,抽查了8个区县16个在建项目,均未发现后浇带支撑体系维护不到位或不完整的情况,这8个区县监督机构已确定落实中心调查研究的成果转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一是举一反三,加大对区县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排查中心及区(县)监督机构调查研究浮于表面、成果转化不明显的问题,特别是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能力的提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端正态度、求真务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调查研究成果落地见效。

      5.重视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发挥指导职能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6月26日,中心召开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学习交流。二是2024年8月,组织质量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砌体结构通用规范》等规范。三是2024年8月起,对受监督项目开展监督交底和技术指导工作。

      6.作为政府购买主体委托外包项目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已不再将2025年的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和一体化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列入中心申请采购内容。二是2023年12月向市财政发《关于申请结转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检测及消防验收技术服务工作经费和汕头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经费预算指标的函》申请未结清款项预算指标。三是2024年6月向市财政部门报送《市级服务合同类资金应付未付情况汇总表》。四是根据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及《汕头市2025年一上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按近年开展业务工作项目合同结算实际情况,将2021年-2023年的合同欠款列入2025年“一上”预算编制,并上报市财政局,以便我单位按合同履约,在市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及时支付未结清款项。五是根据工信部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摸排工作要求,我中心将2021年-2023年拖欠的账款应报尽报纳入工信部填报台账及在财政部债务监测系统完成登记上报。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一是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加以改正。二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控机制,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0月9日中心成立市质安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  导小组,调整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二是中心已印发《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共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若干措施》。

      二是落实专题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情况:

      2024年9月27日召开市质安中心廉政提醒会议;11月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2月2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并部署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支委会等日常的工作会议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6月下旬,主要领导分别与各部室同志谈心谈话,进行党风教育和廉政提示。二是2024年9月中旬至10月,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分管部室负责人与部室党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活动。

      2.具备担当精神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已对业务部室全体成员进行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二是2024年8月已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三是已于2024年9月18日-9月25日组织开展本年度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对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进行有效监管。

      3.防止工作流于形式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已制定详尽且具备高度可实施性与明确指引性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是2024年7月24日-8月6日,市质安中心组织开展本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其中3家存在现场检测原始记录、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收集不足,未能完整体现整个检测过程的问题,市质安中心均对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2024年8月26日,中心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工作汇报,建议各区(县)住建部门对所管辖的本次专项检查涉及的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处。

      4.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4年6月3日起,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均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义出具。二是贯彻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15日印发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三是制定了《市质安中心关于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专用章(3)使用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9日起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5.准确提供处罚建议方面。

      整改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4月24日向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交了违法线索。

      6.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方面。

      整改情况:

      对2024年底前有竣工验收计划的在监市重点项目,加强对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环节有关工作的交流指导,提高监督服务的针对性。自整改工作开始以来,经过监督人员强化对所监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的指导和服务,中心所监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的推进工作得到有效的加强,特别是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掌握较为薄弱的环节能够得到具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沟通,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来,该项工作将常态化进行。

      7.新官理好旧账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10日为切实推进追讨检测费工作,统筹中心资源,现成立“应收检测费追讨”问题立行立改领导小组。二是依据2021年8月17日第三方审计报告及局长办公会议批示(2021-1),结合近期追讨工作情况,重新对欠款项目进一步细化分类。三是根据项目的评估情况,针对性地开展追讨工作,有重点有策略地逐一解决遗留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应催尽催,应讨尽讨,应收尽收,目前收回已结算政府投资项目5个,欠款846415.7元,未结算的项目均已复函并确认欠款金额。经2024年9月18日中心支委会及2024年9月24日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同意,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方代表,对相关公司进行诉讼。2024年10月29日分别向金平区人民法院和龙湖区人民法院提交对相关公司的网上立案,截至2024年11月19日,金平区人民法院和龙湖区人民法院均已审核通过,现已进入诉前调解阶段。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未结算项目,督促加紧完成结算,中心将积极配合完成结算手续;对未完工的社会投资项目,要求企业复函确认欠款金额。

      8.树立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思想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在保障接待任务车辆整洁情况下已控制减少车辆洗车次数。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已由中心自行清洁车辆。

      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一是出台习惯过紧日子的制度。二是支委(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

      9.工作严谨细致,提高工作责任感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4月已制订制度:《市质安中心监督档案归档管理制度》《市质安中心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市质安中心行政文书管理办法》《优化材料报送工作的若干措施》。二是已形成台账:《中心监督档案归档台账》、《投诉事项(2024年)汇总登记表》、《2024年市住建局行政检查工作汇总》、《2024年限期整改汇总登记表》,并持续更新。

      10.规范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单位各部室人员认真阅读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内部管理意识。二是继续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二是办公设备配置数量符合标准。

      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工作的通知》中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执行。二是已暂停采购台式电脑办公设备。

      1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11日,中心针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台账部署成立了立行立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质安中心关于“施工临时用电问题较为突出”立行立改的整改方案》并贯彻实施。二是中心监督组在项目安全监督交底时着重强调临时用电重要性,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切实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中心派出监督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督查指导,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并组织第三方检查,推动临时用电整改措施得以落实。2024年6-7月,中心依据第三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意见,共发出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有4份的整改问题涉及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时用电问题占28.6%,比较2023年限期整改66.7%,施工临时用电问题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未发生施工临时用电的问题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6-9月,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共4份,涉电隐患占比22.2%,呈现进一步下降趋势,2024年9月-10月,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共4份,涉电隐患占比22.2%,2024年11月-12月,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涉及临时用电的隐患数量0份,涉电隐患占比为0,工地临时用电安全情况平稳可控,未发生因临时用电问题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8月组织建材部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透彻理解《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下一步开展检查做好准备。二是2024年9月,协助市住建局开展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管理和企业运输车辆管理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6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市住建局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生产质量和运输车辆管理,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形成管理台账,确保生产企业在生产和运输建材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护环境卫生。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在开展2023年第二轮区县项目督查指导时已针对性地组织区县监督人员以及现场技术人员学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规范。二是2024年8月,中心在开展区县项目督查指导时,抽查了8个区县16个在建项目,均未发现后浇带支撑体系维护不到位或不完整的情况,这8个区县监督机构已确定落实中心调查研究的成果转化。

      四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整改情况:               

      已严格执行《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已实行支委会议与领导班子会议合并召开,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

      整改情况:

      已严格执行《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已实行支委会议与领导班子会议合并召开,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2024年8月2日,8月20日支委扩大会议,提高全体人员对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针对党员干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同志们深刻认识、敢于暴露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正视,在对同事的批评做到深入、中肯,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成效走深、走实。

      三是规范党建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加强学习。二是已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三是按照市住建局机关党委要求支委扩大会议研究中共市住建局直属机关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程序召开党支部大会选举代表。

      四是“党建+项目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4月28日已成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党建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的互促共进。二是2024年5月19日,党员先锋队现场指导东广场临时党支部创建市双优和省示范工地,该项目已通过省示范工地、市双优工地初评。三是2024年6月4日,协助东广场项目解决机电管线优化难题,缩短机电管线专项施工工期40天,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重视中心对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情况:

      2024年8月22日向市住建局提供《2024年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信息表》,已向局推荐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3人。

      二是干部队伍年轻化。

      整改情况:

      中心已多次向市住建局人事科客观反映情况,主动寻找支持,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一是条件允许情况下调配年轻干部;二是是否有提前退休相关政策,给想提前退休的同志提供政策依据。三是局人教科下来多招聘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优化年龄结构,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

      三是人才引进合理科学。

      整改情况:

      中心已多次向市住建局人事科客观反映情况,主动寻找支持,优化队伍专业结构。条件允许情况下在住建系统内部引进的人才进行内部调配或新招聘建筑设备安装专业人才。从而使人才引进合理化同时满足我单位消防设备部工作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质安中心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引领,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认真细致地进行查漏补缺,严格对标对表进行整改 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成果的转化运用来全面推动建设工程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政治根基。

      坚持把学习党中央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整改成效。                 

      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持续系统推进,提升工作质效。

      市质安中心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坚持把巡察整改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心工作任务等结合起来,不断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着力解决建设工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建设工程领域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

      市质安中心将对照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共期限: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联系电话:88572099;来信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大楼主楼10层1012室,邮政编码:515041。



    中共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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