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2025年,市住建局全面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企业员工主动成为安全“吹哨人”,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为有效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奖励制度落地落实,市住建局选取了今年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隐患内部报告奖励范例进行宣传推广,旨在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燃气经营企业完善落实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切实形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有效处置-正向激励”的闭环管理模式,积极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氛围。
范例一:
2025年5月26日,汕头润能汕茂石油气有限公司巡检员工胡钦汉在开展日常例行设备巡检工作时,察觉到储罐切断阀存在液化石油气微泄漏情况。员工胡钦汉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并迅速向气站安全管理员报告此事。安全管理员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排查。经检查确认,是储罐的气相切断阀胶圈老化导致微泄漏。随后,安全管理员第一时间联系维保厂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给予胡钦汉人民币200元奖励。
范例二:
2025年4月12日,汕头市潮阳区民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巡线人员黄技隆在磊海路民兴学校至洪洞段开展市政管网日常巡检时,发现某电力顶管施工项目与我司磊海路燃气主管道存在交叉施工风险。黄技隆立即叫停施工,主动与施工方负责人交底,要求其查明管线和变更施工方案。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给予巡线班组人民币500元奖励。
范例三:
2025年6月6日,汕头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巡检员工郑棉洲在开展日常例行燃气设施巡检工作时,发现棉北街道纺织小区燃气管道旁围墙开裂。员工迅速上报公司,并联系当地街道和小区管理人员到现场查看,要求损坏围墙的施工方做好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给予郑棉洲绩效考核评A的决定(奖励人民币约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