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精神,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努力实现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我局拟定了《汕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人士积极提出修改意见,请于4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径向我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406;邮箱:zjj_zb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