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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2024-05-07 16:49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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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454万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78万元,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5日

      (联系人:曾繁灿,联系电话:0754-88566296)

         

      附件:1.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地区

    分配金额(万元)

    汕头市金平区

    5454



    附件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地区

    分配金额(万元)

    1

    汕头市龙湖区

    1122

    2

    汕头市澄海区

    519

    3

    汕头市潮阳区

    1737

    合计

    -

    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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