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分享到:
为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保证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经校核,现将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的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日,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72050;地址:中山路213号1505房。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关于广东普天防雷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的校核意见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