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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2023-05-31 10:10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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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 2023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 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联合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公开公正原则。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协同高效原则。组织多部门建立联合检查组,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执法力量,降低执法成本,减少企业压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互补融合原则。对职责相近的联合抽查要取最大公约数,体现监管的融合性:对行业需要全链条监管的联合抽查要突出监管需求的完整性,体现监管的互补性。

      二、抽查对象

      金平、龙湖区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 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

      2023年9月(联合抽查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与部门

      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头银保监分局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方式及分工:各单位根据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参与执法检查人员需携带检查执法设备和执法文书(有执法服装的需穿执法服装),执法检查时应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被检查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各部门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二)执法人员: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细化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分发给配合单位,并由各配合单位登录平台接收任务。检查单位(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从所属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2名,对被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三)结果公示:各部门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及时将检查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录入,并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联合抽查单位应做好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确保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有序有效。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立足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检查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要服从联合检查工作安排,切实担负起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三)强化执法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项目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项目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

      (四)固化经验成效。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联合抽查工作总结。配合单位工作总结请于9月 3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科,由市住建局汇总后书面报送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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