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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汕房金通〔2023〕21号)
  • 2023-03-31 19:28
  • 来源: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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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我中心发现有中介机构宣称“可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等内容,为维护我市营商环境,保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除贷款合作银行外,从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职工任何费用。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受理,职工只需到银行一次,即可办妥贷款受理业务,后续抵押、放款等环节由我中心、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职工无需参与。同时,职工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贷款办理进度,贷款放款后,也有短信告知职工。

      四、我中心资金充足,贷款可放尽放,无需轮候排队。

      五、贷款高频事项线上可办。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测算贷款额度、查询办理进度、打印贷款情况、打印结清证明等已实现线上办理。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事程序等可在“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为此,我中心提醒广大贷款职工切勿相信中介或其它不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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