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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纳入我市人防检测机构管理校核意见的公示
  • 2022-10-27 19:19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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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我市结建式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活动,保证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经校核,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纳入我市人防检测机构管理的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日,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72050;地址:中山路213号1505房;邮箱:stszjjzak@126.com。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纳入我市人防检测机构管理的校核意见

    序号

    人防检测机构名称

    校核意见

    理由

    1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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