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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汕府办〔2020〕48号,下称《意见》)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经评估,《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依据文件规定,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落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有效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实现了文件出台的预期目标。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现就《意见》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10月13日(星期四)前,将反馈意见迳送我局建筑市场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506室,邮箱:stjssc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汕头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docx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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