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分享到: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测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建立诚信、自律、服务、高效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经校核,现将第三批5家汕头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校核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7日,从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72050;地址:中山路213号1505房;邮箱:stszjjzak@126.com。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汕头市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第三批)校核意见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