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分享到: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汕住建公示〔2020〕9号)
  • 2020-09-08 10:16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公告》(粤建公告〔2009〕18号)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858号)的要求,我局对广东正强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升级)(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升级为800吨)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核查,该申请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购置发票不齐全;2、典型报告不符合。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升级条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邮编:515041,咨询电话:0754-88572050。

          

          附件: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升级)审查意见表



               



    附件:

    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升级)审查意见表


    申请单位:广东正强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村友谊路旁

    法定代表人:侯鑫福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本次     申请

    审查

     情况

    结论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升级为800吨

    不达标

    不同意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