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完善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我市自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内容
1.整治系统内部分审批事项覆盖率低,线下审批、线上补录、体外循环的问题。重点包括: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或环节要求申请人在不同窗口重复申报、重复提交材料;审批部门线下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线上补录;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在提交正式申请前进行预审查;在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审批前强制设定预审程序,或以提前服务、咨询、沟通等名义变相实施预审,要求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后才能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等。
2.整治事项办理平台、信息推进不精准或者各业务审批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造成信息丢失、企业需重复录入的问题。重点包括: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或环节要求申请人或审批人员在不同系统重复填报、重复提交材料等。
3.整治涉及的中介服务仍然较多、时限较长、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重点包括:将无法律法规依据清单外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未将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等纳入系统管理;未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统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为规避审批逾期,在临近办结时限前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等。
4.整治违规设立或实施审批、将政府职责交由其他单位承担、强制申请人接受特定机构审查、服务等“隐性审批”问题。重点包括:要求办理无法律法规依据清单外的审批事项、提交清单外申请材料;违规扩大审查内容或审批服务事项适用范围;违规将审批工作交由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承担;强制申请人接受指定机构设计、检测、测绘、施工服务等。
二、线索征集渠道
为提高此次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点、堵点问题,企业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手续过程中如发现以上“体外循环”问题,可通过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54-88572030反映问题线索。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