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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新区、保税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主要审批事项清单的函》(粤建改办〔2019〕24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76号)要求,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以及《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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