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百千万工程”、护航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力政治引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呈现新高度。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量化实化目标和举措,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二是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住建领域新法新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围绕局依法行政要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要点、行政执法职能要点、行政检查规范化要点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案卷常见问题解析等内容开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参学参考率、通过率均实现100%。
(二)聚力科学立法,制度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市级立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聚焦行业发展重点领域、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推动完成《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制定并出台,填补了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法规空白,为传承弘扬“潮”“侨”文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同步完善法规配套。采取“一部法规+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模式,在《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修改或出台后,依据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如《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试行)》《汕头市物业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修订)》等,有力推进新法落地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订住建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提请法律审查、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截至目前,今年共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4部。
(三)聚力深化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展现新气象。一是精简各类证明材料。对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采用部门自主核查和电子证照替代等方式,取消28个政务服务事项的65项证明材料,数量在全市部门中排首位,有力推动“简证便民、办事高效”。二是持续深化审批改革。印发2024版《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技术审查事项清单》《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上取得明显进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5分钟内共享比例98.72%(全省第一)、审批数据正确率100%(并列全省第一)、社会投资类项目平均办理时间22个工作日(全省第三)。
(四)聚力检查整治,行政执法质量实现新提升。一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开展住建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出台《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流程和行政检查文书范本(2024版)》,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优化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方式。以日常巡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巡查检查行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稳步提升。与城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动,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合检查、实时会商、信息共享,既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也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五)聚力风险防范,依法处置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一是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敏感问题进行认真讨论、集体决定。对涉及公共利益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力支持和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答辩、应诉,讲清法理、事理、道理,保证案件处理结果合法。今年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宗。三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建设“汕头市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整合住建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资源力量,打造部门联络员、行业咨询员两支队伍,并进驻镇(街道)综治中心,各地各单位在处置信访案件时需要专业支援时,可在名单内选择相应的业务人员、法务人员,协助做好政策解读、信访调处工作,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有力维护大局和谐稳定。
(六)聚力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取得新成绩。一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管理服务、监管督导、执法检查等工作履职,主动向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市场主体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渗透力、辐射面。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质量月”“安全月”“节能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和房地产展销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性。我局在2024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经过四轮角逐,获得总分第二名、优秀等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局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需加力,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以满足执法力量的更合理调度;为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的优化,涉企行政执法采用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等措施还有待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还需继续发力,将矛盾纠纷更多在立法过程中、履职过程中、执法过程中和普法过程中持续进行预防和化解;学法普法工作形式仍然比较传统单一,有待结合时事热点、利用新的宣传渠道进行普法创新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水平。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高质量推进《汕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和《汕头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评估、修订工作,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全面依法履职尽责。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流程环节,优化营商环境。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燃气安全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优化执法效能。
(四)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探索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