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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9 18:38
  • 来源: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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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以高水平法治赋能“百千万工程”、护航高质量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全面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办读书班,通过领导领学、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推动全体党员深学细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崇法治、依法办事,全面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一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聚焦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建设审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科学立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加快推进市级立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聚焦行业发展重点领域、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组织起草一批立法项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主动适应目前商品房销售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完成《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修正,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促进平稳健康发展。着眼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推动完成《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缔造和谐幸福社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起草并推动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条例》,助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完成《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的文稿起草工作,力求填补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法规空白,为传承弘扬“潮”“侨”文化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订住建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提请法律审查、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截至目前,共修订部门规范性文件4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3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涉及的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强化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更加便利。一是推进事项审批标准统一。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规范我市住建领域各层级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关键要素,公开事项审查标准和填报要求,实现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二是深化审批改革。通过取消“建设工程验线”事项、将岩土勘察列入区域评估、合并用水用电报装等措施,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的22个环节压缩至16个,涉及的75个事项中60个实现即办,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9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应进必进”“一门受理”,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三是加强对镇街业务指导。梳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燃气设施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等11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审查难度较高的事项,逐一制作了培训视频,通过实例详细讲解了各事项的受理条件、受理材料要求、审查要点、注意事项、操作流程、办理时限,对职权实施的规范性、时效性作了具体指导,供镇街工作人员实时学习参考、提升水平。

      (四)强化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住建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自查自纠,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会同市城管局组建专项培训小组,指导各区县做好住建部门与城管部门的执法业务衔接。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以日常巡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巡查检查行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稳步提升。坚持柔性措施与刚性执法相结合,推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预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创新信用分类监管。推行“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在建筑市场行为、城镇燃气经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8个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将工程项目按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三级,实行动态管理,减少检查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强化风险防范,法治保障更加坚实。一是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敏感问题进行认真讨论、集体决定。对涉及公共利益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实施后评估和监督。二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力支持和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依法依规进行答辩、应诉,讲清法理、事理、道理,保证案件处理结果合法。今年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其中2宗经市行政复议办审理后予以维持,1宗复议申请人已撤销复议申请;没有收到行政应诉案件。三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传承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排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工程质量等领域的矛盾纠纷隐患,主动加强与信访、政法、网信等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对接、统筹协调,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有效跟踪管控,今年来受理的信访件均妥善处理完毕。

      (六)强化教育宣贯,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住建领域新法新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通过研读法律条文、讨论典型案例、观看视频影片等形式,定期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以“关键少数”带动、影响“绝大多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保持在100%。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党校教授、法律顾问讲解《民法典》《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申领执法证20张,确保执法持证上岗。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管理服务、监管督导、执法检查等工作履职,主动向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市场主体宣讲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渗透力、辐射面。结合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联合普法阵地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面向市民、企业员工宣讲宪法、民法典、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针对新修正的《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分期举办贯彻学习培训会,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推进新法落地落实。结合“2023年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诚信理念进工地”活动,向建筑业企业宣讲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结合“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供需见面会”活动,向施工企业、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宣贯绿色建筑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开设教育讲座、派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学生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从全市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项目部等基层单位中选建一批基层普法阵地,成功创建省级“八五”普法基层阵地6个,实现普法宣传工作的行业化、多元化、特色化,打造“线上+线下”立体法治宣传,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局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矛盾纠纷化解还需继续发力。我局每年投诉、信访案件办理量大,部分工作人员在诉访分离、部门衔接等一些关键节点上还存在“堵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执法人员存在对法律法规的把握不够准确、执法文书填写潦草的问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学法普法工作成效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局举办了系列法治宣传普法活动,加深了市民群众对于住建领域法规规章认识了解,但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存在死角,应进一步提高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高质量推进《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全面依法履职尽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流程环节,优化营商环境。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燃气安全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中心工作、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探索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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