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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
  • 2024-12-31 16:36:1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按省统一部署,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做好相关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7号)

      政策解读:广东省医保局更新“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全力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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