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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医保经办热点问答知识库(医保关系类)(2026年8月6日更新)
  • 2024-04-10 15:58:3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一、个账问题

    标题:如何查询自己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

      内容:

      问:如何查询自己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

      答: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打开后如存在参保人实际医保卡账户以外的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标题:广东省内没有汕头市实体卡是否可激活虚拟账户后在异地使用医保个账

      内容:

      问:广东省内没有汕头市实体卡是否可激活虚拟账户后在异地使用医保个账?

      答:可以。可本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激活虚拟账户后,通过“粤医保”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切换为【汕头市】后可在异地使用虚拟账户里的医保个账。

    标题:医保个账虚拟银行账号中的余额如何转移至已办理好的社保卡

      内容:

      问:医保个账虚拟银行账号中的余额如何转移至已办理好的社保卡?

      答:如虚拟账户与社保卡是同个银行,需到所属银行就近网点同步新银行信息至医保系统;如虚拟账户与社保卡不同银行,需参保人本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服务银行手续。

    标题:如何查询医保个账存放在哪个银行虚拟账户

      内容:

      问:如何查询医保个账存放在哪个银行虚拟账户中,是否有网上渠道可查询?

      答:可通过【粤医保】--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打开后如存在参保人实际医保卡账户以外的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标题:个账转移相关问题

      内容:

      个账转移相关问题

      问:根据规定广东省内只能一人保留一张社保卡,若因办理其他城市社保卡清理汕头市社保卡后,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清理汕头社保卡在人社系统的做卡记录后,个账余额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切换为【汕头市】后跨市使用。

      问:“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里的两个“不”字是“无需”还是“不能”的意思?“不划转”是否代表不能医保个账不能转移,是否原参保城市(如广州)医保部门愿意办理医保个账转出手续,汕头市医保部门也不予接收?个人账户跨市使用的方式是否有统一规定?具体方式是什么?还是以原参保地的规定为准?

      答:“不划转、不提现”的意思是代表广东省内医保个账不能转移不能提现。现除省外城市外,原参保城市(如广州)医保部门愿意办理医保个账转出手续,是仅办理转移医保关系业务。原汕头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参保,可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异地个人医保个账,具体操作方式:通过激活“粤医保”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切换为【汕头市】后可在广东省内异地使用医保个账。省内其他城市原个人账户资金如何使用以原参保地的规定为准。

      省外参保人员不适用以上操作,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将个账转移至汕头医保账户进行使用。

    标题:异地医保个账如何使用及处理办法

      内容:

      问:从异地到汕头工作,异地社保卡内的医保个账金额如何返还?能不能返到汕头这边的社保卡?从汕头到异地工作,汕头的社保卡内医保个账如何处置?

      答:1.如异地参保人为省外到汕头工作,可通过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进行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将个账转移至汕头的医保账户使用;如异地参保人为省内到汕头工作,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原个人账户资金如何使用以原参保地的规定为准。

      2.如汕头参保人到异地省外工作,可通过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将医保个账转移至指定账户使用,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如参保人到省内工作,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汕头医保个账。

    标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内容:

      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答: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所需材料:参保人火化证等死亡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办理人身份证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若由单位企业的经办人代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可通过“汕头医保”公众号下载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领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内容:

      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答: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所需材料:参保人火化证等死亡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办理人身份证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若由单位进行办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需盖公章(申请表可通过“汕头医保”公众号下载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领取)。

      普通单位员工,单位需前往税局办理停保减员;半责企业的员工,需前往所属区划医保经办前台办理停保减员。

    标题:关于医保个账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医保个账的拨付情况、是否已正常划拨?

      答:可通过【粤医保】-【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查询】-【个人账户】可以查询2022年3月之后对应月份的个账划拨情况。

      问:每月个账划拨时间并非固定吗?

      答:参保人医保个账划拨时间是根据参保人医保缴费的时间而定。如医保缴费时间在每月月中旬前,则个账划拨时间为当月25日左右;如医保缴费时间为每月中旬至月底,则个账划拨时间为次月15日左右。

      问:如有实体卡已激活,但医保卡个账查无余额,或查询有余额但无法正常使用?

      答:首先参保人需先确认是否存在虚拟账户。可打开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点开后如存在除了参保人实体医保卡账户以外的一条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如其名下存在虚拟账户,医保卡个账查无余额、或粤医保查询有余额但无法正常使用,诉求人需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参保地所属区划的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服务银行手续。 

      如其名下不存在虚拟账户,医保卡个账查无余额或粤医保查询有余额但无法正常使用,建议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进行支付,如实体卡可以使用,则前往参保地所属区划医保窗口检查电子凭证是否异常,如实体卡无法使用,则前往医保卡所属银行进行处理。

      问:如有个账划拨,但参保人没有实体医保卡,无法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

      答:诉求人确认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打开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点开后如存在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如名下没有实体医保卡,有虚拟账户,则个账均划拨至虚拟账户,可本人带身份证前往虚拟账户所属银行就近网点进行激活,后续可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医保个账。

      问:前往医药机构欲使用医保个账,但却告知无法使用个账支付?

      答:建议参保人先前往其他药店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支付,如其他药店可用,则为该药店医保系统问题;如电子凭证在多家药店均无法使用,建议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进行支付,如实体卡可以使用,则前往参保地医保窗口检查电子凭证是否异常,如实体卡无法使用,则前往医保卡所属银进行处理。

      问:医保个账如何查询个人消费支出?

      答:可通过【粤医保】-【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查询】-【个人账户】-【支出】-选择对应年份后即可查询,目前可查询2022年3月之后的个账支出数据。

    标题:2024年1月1日起深圳市职工医保个账不再转移至汕头市

      内容:

      2024年1月1日起深圳市职工医保个账不再转移至汕头市

      答:目前深圳市的医保个账无法转移到本市,自2024年1月1日起,深圳不再办理医保个账转移到汕头,可通过电子凭证(参保地切换为深圳)在汕头市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两定医药机构使用。

    二、一次性趸缴(预缴)问题

    标题:医保一次性趸缴(预缴)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一次性趸缴(预缴)是否可以在退休前办理?

      答:不可以。需在退休后才可申请。

      问:是否可以通过个人医保账户或绑定亲情账户缴纳一次性趸缴(预缴)费用?

      答:目前暂无法通过绑定亲情账户进行缴纳,但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进行缴纳一次性趸缴(预缴)费用。

      问:一次性趸缴(预缴)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答:当月的退休医保缴费完成后才能申请预缴,需在每月25号之前申请,拿到托收单后当月完成缴费。所需材料:申请报告加盖公章、预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并加盖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标题:退休延缴人员的医保缴至规定年限,需如何办理手续

      内容:

      退休延缴人员的医保缴至规定年限,需如何办理手续

      未办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医保核定缴费。用人单位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参保人人数和缴费工资等缴费信息。征缴业务属税务部门业务,医保部门仅根据业务情况出具《同意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证明书》。缴至规定年限后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停保即可。

    标题: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待遇所需办理的手续

      内容:

      问: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所需办理的手续?

      答:由单位代办或参保人直接前往税局、税务在线办理在职减员,然后缴纳退休医保,到达年限之后再停止缴费即可。

      问: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缴满最低缴费年限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答:分2种情况:已缴纳退休医保的人员,直接在税务系统内减员即可;未缴纳退休医保的人员,先到税局或税务在线办理减员后,再前往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缴纳退休医保。

    标题:如何补缴职工医保

      内容:

      补缴职工医保受理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补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申报表》

      3.个人社保明细或退休审批表或社保补收托收单或其他辅助证明资料(视具体情况收资料)

      4.单位报告(单位申报的需盖公章),或个人报告(是指单位已注销或找不到人事的灵活就业人员)

      5.注销户需要注销证明等

    三、参保状态异常问题

    标题:单位已办理减员,但医保状态查询仍为正常参保如何处理

      内容:

      问:单位已办理减员,但医保状态查询仍为正常参保如何处理?

      答:单位已办理减员,参保人查询发现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如参保人不在汕头或者无法代办,则可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邮寄至对应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标题:失业保险金停发后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将如何处理

      内容:

      问:失业保险金停发后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将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如参保人不在汕头或者无法代办,则可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复印件邮寄至对应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四、城乡居民医保问题

    标题:目前粤医保是否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停保手续?

      内容:

      问:目前粤医保是否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停保手续?

      答:1.目前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粤医保--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类型--代他人停保;并按要求填写后提交。

      2.目前粤医保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选项,可通过粤医保--我要办事--线上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参保地--开始办理--代他人参保,或前往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为他人办理参保登记。

    标题:个账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内容:

      个账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使用医保个账代缴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时,出现“共济关系校验失败”的处理方式:

      1.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为在广东省内有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参保记录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绑定。

      2.通过后申请人即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使用医保个账为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目前仅支持广东省内参保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标题:请新增跨市流动学生参加下一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保所需材料和流程

      内容:

      问:跨市流动学生参加下一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保所需材料和流程?

      答:可通过提供就读证明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至学校所在地的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或通过学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进行自主缴费即可参保。

    标题:居民医保缴费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可从哪里查询是否生效?

      内容:

      问:居民医保缴费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

      答: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符合中途参保的特殊群体除外),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特殊群体享受待遇时间:

      1.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追溯。

      2.新增的属于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享受待遇时间按省、市规定执行。

      3.下列人员,在办妥相关手续的当年度内或三个月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1)新入(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或新增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2)新增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

      (3)中途转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当年度毕业的本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4)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本市户籍人员(含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5)本市户籍的退役士兵。

      (6)本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

      问:可从哪里查询是否生效?

      答: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首页点击【待遇状态】显示情况。

    标题:居民参保登记相关问答

      内容:

      问: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答:参加汕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3)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居住证持有人。(4)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问: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答:(一)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各基层“粤智助”自助机等渠道自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也可到村(居)委、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二)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可以通过村(居)委会统一办理新参保或停保、人员信息变更等手续。

      (三)以学校为参保单位参保的。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标题:如何在线上查询家中小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状态

      内容:

      问:如何在线上查询家中小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状态?

      答: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录入身份证—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起止日期—查询。

    标题: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资料

      内容: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资料

      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在粤医保首页【新生儿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

    标题:通过粤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具体操作流程

      内容:

      问:通过粤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具体操作流程

      答:可以通过小程序“粤医保”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操作流程:粤医保--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跳转至粤税通--选择险种和缴费类型--确认信息后缴费。

    五、灵活就业医保问题

    标题:失业保险金停保后缴纳灵活就业医保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参保人于2023年10月份发放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当月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3年11月份停发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缴费的是11月份的医保还是12月份的?按规定是缴费次月1日生效,那中断的2023年11月份的医保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2023年10月份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11月医保帐目到账后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于2023年11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将不会出现断缴。

    标题: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应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内容:

      问: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应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缴满规定的年限后,达到退休年龄,需持养老金核定表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在职转退休的手续。

    六、用人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问题

    标题:关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关问题

      内容:

      关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关问题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3〕18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追收,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

      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调整、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包括参保单位因撤销、合并、分立及其他原因提出的信息变更或注销申报。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不实,由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综上所述,单位未缴交医保的问题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理。

    七、门诊选点问题

    标题:在线上为孩子及家人办理门诊选点登记

      内容:

      问:是否可以在线上为孩子及家人办理门诊选点登记及查询登记情况?如何操作?

      答: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门诊选点登记--家人选点即可登记查询。

    标题:粤医保办理常住异地人员普通门诊选点的操作流程

      内容:

      粤医保办理常住异地人员普通门诊选点的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打开粤医保-业务办理一栏-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机构所属区划(直接选择参保人所在地区即可)-机构等级(需确认准备新增的医疗机构的等级)-名称(选择即可)

    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问题

    标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否可以异地就医使用

      内容:

      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否可以为在异地就医的家属支付自费部分费用?

      答:汕头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可以授权给在广东省内有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参保记录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省内、省外使用。

    标题:一文解锁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两大医保便民神器

      如何为家人挂号、买药呢?

      要怎么共济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呢?

      小编为您整理了亲情账户和家庭共济的详细流程指引,快来了解下。

      ※亲情账户:管老小、少跑腿

      亲情账户是针对不熟悉或不方便使用自助设备、手机、电脑上网人群的便民服务。通过实名认证后,您可代为展示家庭成员的医保码,实现挂号、缴费、查询等全流程医保服务。

      简单来说,亲情账户相当于把家人的医保卡装进您的手机,花的是家人自己的钱,享受的是家人自己的医保待遇,是您帮“一老一小一病”挂号开药的得力助手。

      (一)绑定流程

      亲情账户绑定主要采用人脸识别认证。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亲情账户」→填写家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传家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签名确认→完成!

      (二)应用场景

      亲情账户支持门诊、住院等医保场景。就医时在自己手机上切换到家人的医保码,出示给收费处、自助机,走的是家人自己的医保报销流程。

      场景一:

      家长带娃看病:家长是职工医保,孩子是居民医保。您不能用自己的职工医保给孩子报销,但您可以展示亲情账户中绑定的孩子医保码,全程帮孩子展码结算。

      场景二:

      替老人开药:作为病情稳定的常见慢病患者家属,您到医院用亲情账户打开老人医保码,帮老人挂号、问诊、开药,全程享受老人待遇,按照老人待遇结算。

      ☆特别提醒

      亲情账户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关系。如果您的近亲属需要用您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请往下接着看。

      ※家庭共济:钱袋子共享

      家庭共济就是把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用不完的钱授权给参加基本医保的家庭成员用于就医、买药、参保缴费,花的是您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您的医保卡。

      (一)适用情形

      只可绑定在广东省内有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参保记录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绑定流程

      步骤1:职工参保人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首页【线上办理】模块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

      步骤2: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业务办理界面,点击“+”按钮,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最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

      步骤3:依次填写被授权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在上传承诺书时点击“在线签名”签署电子签名。

      步骤4: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绑定申请,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页面中,可以查看到绑定是否成功以及绑定人员信息。

      ☆特别提醒

      1、家庭共济资金必须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非医保定点或被解除医保协议的医院药店都不行。

      2、家庭共济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让渡的是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权,而不是医保统筹报销权。因此家庭共济不存在性别或年龄等限制,如男性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共济给女性近亲属购买妇科用药,成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共济给子女买儿童药等等。

      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当前只支持绑定广东省内参保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既可以共济个人账户资金给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以共济给居民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正在按照国家、省部署积极推进中,请大家留意公众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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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标题: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

      内容:

      问: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举例:市民此前参加潮南区职工医保(已停保),目前在辽宁参加职工医保,其欲把本市的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异地,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

      答: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选择省份--业务办理--医保关系转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地方专区选择参保地办理转入(需先咨询参保地是否支持线上办理医保转入)。或线下办理,或是咨询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相关事宜),或在粤医保小程序-首页-我要办事-查看更多-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标题:职工医保转移所需材料

      内容:

      职工医保转移所需材料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所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复印件。若需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十、异地就医问题

    标题:汕头市医保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汕头市医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后返回汕头市常住,如何办理备案统筹区变更手续?另外,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办理医保停保后是否需要办理常住异地备案取消手续,应如何办理?

      答:1.根据粤医保发〔2022〕23号文,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2. 参保人办理医保停保后,建议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结束有效期。以免影响后期在其他地方参保备案或结算。可在前台线下填写变更材料。

    标题: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

      内容:

      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

      异地就医备案包括4种情况: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1.异地安置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4.异地转诊人员的备案:转诊生效期自系统登记之日起至180天内有效(起始日期允许手动修改,但往前回溯最长不超过10天)

    标题:关于异地就医备案,使用“粤医保”详细教程

      内容:

      热点解答|异地就医备案,用“粤医保”掌上办!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可是,人在外地,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看这里!“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轻松搞定异地就医备案!

      目前广东省全部地市均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啦~

      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就医流程只需两步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异地就医备案--前往就医、结算”的流程。(如是普通门诊,需在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登记选点)

      三、异地就医备案在线轻松办理

      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备案告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提交后,审核通过即可完成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标题: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的提交材料中“个人承诺书”模板在哪里下载

      内容:

      问: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的提交材料中“个人承诺书”模板在哪里下载?

      答:可通过“粤省事”或“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常驻异地就医备案:

      1.粤省事:粤省事→医保→就医保障→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须知→所需材料→“材料模版”(个人承诺书)

      2.粤医保:粤医保→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填写信息后下方办理类型→点击个人承诺→上传材料一栏内“查看模版”(承诺书模板打印)或点击在线签名

    标题: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内容: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目前广东省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可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前往其他地市(省内和省外)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一、常住异地备案

      条件:参保人属正常参保状态并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可申请。注: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支持办理常驻异地工作类型的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居住生活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居住证(居住证明: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房产证(本人)、户口簿(本人备案地)、就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与被委托书。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的界面上选择上传居住证(居住证明: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房产证(本人)、户口簿(本人备案地)、就读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外长期工作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与被委托书。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界面选择上传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退休后在参保地外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户口或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与被委托书。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的界面上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二、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临时异地备案

      我市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在广东省内就医无需办理临时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比在本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下降15个百分点。调降后支付比例低于50%的,按50%的比例支付。)符合规定的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仍需按我市原相关规定实行备案制度。

      三、粤医保、粤省事、国家医保系统APP,目前线上暂不支持变更异地备案的功能,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的,如需变更备案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更变即可。

      变更备案申报材料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居住证或户口簿

      备注:1.窗口办理:即时办结生效。

      2.若为他人备案,需填写要备案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3.常驻异地备案成功后,异地和本地都可以享受待遇,无需等待半年时间。

      4.2024年1月1起,汕头市参保人出院前申请常住异地备案成功后,在出院前办妥常驻异地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手续的,按常住异地报销比例予以支付。

      备注:异地就医备案包括4种情况: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1、异地安置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4、异地转诊人员的备案:转诊生效期自系统登记之日起至180天内有效(起始日期允许手动修改,但往前回溯最长不超过10天)

      补充:目前汕头市异地备案使用个人承诺书、使用居住证备案,参保地和备案地均可以两地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发生普通门诊就医时未按规定在选定机构记账,经办机构不再补发相关待遇。

    十一、电子医保凭证问题

    标题:如何查询小孩的电子医保凭证

      内容:

      问:如何查询小孩的电子医保凭证?

      答:小孩的父母亲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功能或支付宝医保亲情账户功能,按要求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代为展示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目前仅支持母亲代为展码)。

    标题:电子医保凭证无法正常使用应如何处理

      内容:

      问:社保卡实体卡个账余额正常划拨且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电子医保凭证无法正常使用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可在粤医保小程序的左上角选择切换为汕头市,然后在业务办理-查看更多-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确认是否设为主卡,之后可到药店尝试使用电子医保凭证。

    、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标题:居民医保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内容:

      居民医保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问:个人不想继续参保,但未及时办理停保,导致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已扣款,该情况扣费后是否可以申请退费?比如3月后才申请退费,可以退全年的费用吗?

      答: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办机构可在暂停或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一)死亡。(二)重复缴费。(三)参加职工医保。(四)在其他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五)各统筹区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题: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业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内容:

      问:假设市民同时参保了汕头市某区域的职工医疗保险与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市民欲办理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申请,由于本人不方便到场,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业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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