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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2024-03-27 17:23:0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优化新生儿参保缴费等经办流程,强化宣传指引,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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