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拟订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8月27日至9月4日在部门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2条反馈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详见附件。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公众对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表.pdf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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