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金晖庄分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9-02 11:29: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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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9月1日起,市医保中心对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金晖庄分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0天。根据《广东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中止时间 | 备注 |
1 | 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金晖庄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20号112号房 |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0日 |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