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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龙湖区珠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家医药机构拟具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公示
  • 2026-07-31 17:26:4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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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达到准入条件,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珠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丽水庄中区珠华工业区3幢三四楼南侧(延伸点: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御海阳光36幢3楼)

    汕头市维安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维安中西医结合诊所)

    汕头市金平区龙眼路28号108、109号房

    汕头市潮阳区瑞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瑞健综合门诊部)

    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潮揭公路波美路段向西27-29号(1-5层)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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