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汕头市龙湖区凯德佰悦春天药店等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3-25 10:46: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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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解除与汕头市龙湖区凯德佰悦春天药店等2家医药机构签订的医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解除时间 | 备注 |
1 | 汕头市龙湖区凯德佰悦春天药店 | 2026年3月23日 | |
| 汕头市同致药业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23日 |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