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特例单议评审工作,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医保〔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特殊病例申请工作的通知》,全市13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有效病例共204例,经专家评议后,最终共198例病例通过终审。现将2025年度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3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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