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汕头广厦市场一分店等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2-06 16:52: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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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解除与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汕头广厦市场一分店等2家医药机构签订的医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解除时间 | 备注 |
1 | 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汕头广厦市场一分店 | 2026年2月5日 | |
2 | 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汕头星湖豪景药店 | 2026年2月5日 |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