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关于推进事业单位章程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机编办函〔2024〕7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工作实际,我中心制订了事业单位章程,并经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核准后,由汕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现将《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章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4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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