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4〕11号)、《广东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3〕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等工作,我局起草了《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tybjybk@163.com)
(二)邮寄书面意见建议。(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5层509室)
附件: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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