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澄海回春堂门诊部解除医保协议。根据《广东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解除时间
备注
1
汕头澄海回春堂门诊部
2025年9月1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澄海分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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