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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汕头市龙湖区培元大药房店(个人独资)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 2025-08-26 15:58:5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综合评估,并完成网上公示、三大目录匹配验收,API接口联调确认工作,确定汕头市龙湖区培元大药房店(个人独资)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市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家)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型

    协议期限

    1

    汕头市龙湖区培元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村下十合中路南25巷10号之一

    零售药店

    2025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2

    汕头市金平区君丹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汕头市金平区南墩东安三路2号楼下

    零售药店

    2025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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