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确定潮阳医安堂综合门诊部(汕头市潮阳区医安堂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为汕头市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潮阳分中心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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