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口腔医疗中心(汕头口腔医疗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医药机构终止医保协议。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5〕35号)规定,截止2025年5月1日未续签服务协议的,视为自主解除服务协议。现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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