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关部署,市医保局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问题。为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医保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以下投诉举报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我市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问题;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医保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医保基金管理中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投诉举报反映方式:
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举报投诉信箱设置地址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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