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扬等委员:
《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物所致伤口的冲洗费用)的提案》(第20250265号)已收悉,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局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的伤口处置要求,关于不同等级的动物咬伤或抓伤的伤口处理方案为:如判定为I级暴露(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如判定为II级暴露(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则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如判定为III级暴露(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II级暴露、III级暴露的伤口处
置基本流程均为:1.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流动清水交替清洗伤口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净。2.用稀释碘伏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果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涂擦伤口。3.伤口轻微时,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应尽量一期闭合伤口。
据统计,我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有52家,其中市区开设犬伤门诊的三级综合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和汕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其中,汕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自2024年10月8日犬伤门诊开诊以来,接诊犬伤患者近千例,每个月有100多例的犬伤患者;市人民医院在24年中共注射了4991针次的狂犬疫苗,并开通24小时狂犬疫苗接种咨询电话,为市民提供即时指导,解答伤口处理、疫苗接种流程等问题。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犬伤皮肤伤口处理的收费问题。根据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II级暴露的伤口处置对应“清创不缝合”(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III级暴露的伤口处置可根据病情和治疗方式选取项目名称与内涵相符合的项目收费,如,“清创缝合”(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粘膜抗感染治疗”(市场调节价项目)、“创面促愈处理”(市场调节价项目)等,市场调节价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报市医保局备案,另,开展市场调节价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实行打包收费,一律不得另外收取医疗器械费用。如医疗机构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需求,可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2号)相关规定,向市医保局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市医保局初审通过后依规上报省医保局审核。
(二)关于强化宣教科普建议的落实情况。市卫生健康局积极开展狂犬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在市卫健局网站、健康汕头微信公众号连续推送多篇科普文章,并在健康汕头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菜单设置“预防与狂犬疫苗”栏目,及时发布《汕头市狂犬病毒疫苗接种服务单位》信息供市民查询。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录制科普视频、科普节目,开展科普活动,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宣传辐射面,并在南方+、健康汕头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多个平台广泛推送,进一步促进群众养成健康、安全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下来,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将持续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规范诊疗服务收费行为。再次感谢委员们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