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汕头市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 2025-05-13 17:08:1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为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同时确保相关行政管理制度的延续性,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市实际,我局牵头对《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医保〔2022〕94号)进行修订,形成《汕头市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tybjybk@163.com

      (二)邮寄书面意见建议。(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5层509室)

      附件1:汕头市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汕头市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