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余协鹏等3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金平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金平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郑少琪
联系电话:88760319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金平分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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