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郑东煜等3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潮阳分中心医保结算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潮阳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刘敏霞、杨洁灵
联系电话:0754-88760334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5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