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财内科门诊部向我分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潮阳分中心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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