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杨海菁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濠江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濠江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沈弘礼
联系电话:88760321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濠江分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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