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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 2025-03-06 16:07:25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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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精神,依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市医保局起草拟定了《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备注“网上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4日

      联系方式:0754-81888755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北附楼5层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电子邮箱:ybjzck1@126.com

      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1“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表.et

      附件1.2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et

      附件2 起草说明.docx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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