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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24-04-22 15:16:04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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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压实医疗机构采购主体责任,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的监测,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保量完成协议采购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合理引导,及时上报存在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本次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4年5月10日起执行,原则上为12个月。请相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有关品种备货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集采工作,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详见省局文件附件3、4)。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预付医保基金方式的通知》(汕医保〔2022〕101号)要求,市医保中心已于2024年1月将2024年度国家(省)集采预付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执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9号)

      附件1: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中选结果.xlsx

      附件2: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采中选产品供应清单.xlsx

      附件3:通用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xlsx

      附件4: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xlsx

      (联系人:余昕帆、谢岳丽,联系电话:81888755)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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