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市医保中心关于林之涵的遗失发票公示
  • 2023-06-02 11:48:0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兹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林之涵,身份证440508********1423,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产前检查期间,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门诊收据3份,

    序号

    开票时间

    发票号码

    发票金额

    1

    20211231

    ZZ5072017

    179.90

    2

    20210715

    0009682583

    520.66

    3

    20210716

    0009671254

    244.60

      现提供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存根联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要求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联系人:陈比

      联系电话:0754-88760308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