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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2023-06-01 11:40:3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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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确认、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监督回款和跟踪监测使用进度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医护人员的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本次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请相关采购主体做好有关品种备货工作。

      三、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本次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医用耗材。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的产品以及未取得剩余采购需求量分配资格的中选产品/套装,在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年使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历史采购量。

      四、按汕医保〔2022〕101号文要求,市医保中心已于2023年1月将2023年度国家(省)集采预付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执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_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腔镜切割吻_缝合器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清单.xlsx

      附件2: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清单.xlsx

      附件3:广东省腔镜切割吻_缝合器协议采购量.xlsx

      附件4:广东省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单件采购模式协议采购量.xlsx

      附件5:广东省心脏介入电生理类组套采购模式协议采购量.xlsx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


    抄送: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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