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陈秀刁,身份证440521********0444,于2022年08月28日至2022年09月11日,在汕头岳惠正骨医院住院,因不慎遗失住院收据1份,金额28569.82元,票据号码00001266,现提供汕头岳惠正骨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要求申报医疗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医保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医保结算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绵岗
联系电话:88760323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澄海分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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